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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信息或将追究刑责  

2011-10-24 17:51:36|  分类: 新政策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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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在正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本次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这次修改居民身份证法都有哪些亮点?中央台记者焦莹报道:

记者:目前,我国居民身份证有第一代和第二代之分,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要尽快结束这种两代身份证并用的情况。草案当中拟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废止的期限,从2013年1月1号停止使用。


此外,草案当中还有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大家有可能不知道,其实,在第二代身份证本身就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为了避免大规模集中采集指纹信息,草案中明确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时候,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也就是说大家没有必要马上蜂拥而至去派出所留下指纹,而是可以在三种情况下存留下你的指纹,一个是领取身份证、一个是换领身份证、再有一个就是补领身份证的时候,这样的话就可以有秩有序的达到全部登记。可能还有大家都遇到过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当中还明确规定了,要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草案就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漏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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