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在企业创新中的基本作用
在企业创新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依靠政府资源的强制力和引导作用,通过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等手段和措施来矫正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改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贯彻国家意图,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1.政府是决定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鼓励和扶持技术创新、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从总体上来看,近30年来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作用呈加强趋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在各国的实践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大多数国家的科技进步、产业优势、市场开发,都是政府有效引导和强力支撑的结果。
2.政府是管理和维护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的职责之一是从宏观的角度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以克服市场的缺陷,弥补市场的不足,保障技术创新活动顺利进行。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产品、不完全竞争等因素使得市场机制要么根本无法解决,要么成本过高。政府管理相对而言,具有权威性、节约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而且能够从社会公正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进行考虑,通过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章程和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约束、规范、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自主创新得到充分的经济利益。
3.政府是维护技术安全的主要力量。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企业的“守夜人”和地方利益的代表,在维护经济安全、产业安全和技术安全中是不可或缺的行为主体。当某一企业遭到其他企业的损害或损害威胁时,或某种技术、某一知识产权被其他企业窃取和侵害时,政府都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可见,政府在企业创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发挥政府职能,为企业创新营造健全、统一、开放及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法律环境,健全技术创新发展的产业配套环境,是政府在企业创新中发挥催化作用的重要方面。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受到计划经济色彩的影响,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方式。“政府主体”的主导模式使企业始终不能成为创新的真正主体,创新的动力和能量都不能有效激发出来,严重阻碍了技术创新步伐。因此在研究政府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时,首先要明确政府在企业创新中的位置,以便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二、政府在企业创新中的基本定位与工作思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是通过技术创新战略政策引导大型企业,以提高整个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在政策和资金上扶持中小企业,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根据国内外经验和理论分析,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职能和作用可归结为:(1)政府为企业提供有利于创新的环境:主要是通过政策法规鼓励公平竞争、风险投资、合作开发和高技术产品出口;(2)建立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合作研究开发或工程中心;(3)为技术创新开展广泛的教育培训。
可见,政府对创新的作用按大小排序应该依次是营造环境、建设支撑服务体系、协调服务、组织领导、配置资源。但实际情况是,某些地区和部门的工作重点与此正好颠倒,依旧习惯按照“计划”对具体项目和工作进行“直接指挥”,由政府主持的工作比较多,而间接调控、引导、指导作用发挥得不够,有时甚至过于深入到企业或具体的创新行为主体的内部之中。这种定位和行为的偏差是导致政府无法有效发挥功能、合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企业创新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构建企业创新体系中,政府需要重新估量,对自己的工作做出精准定位。
根据国内外实践发展的相关经验,政府工作定位总的原则应该是:凡是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应尽可能不介入;政府必须介入的地方也应以间接调控为主,尽量减少直接操作,主要借助市场机制实现调控目的。因此政府应该调控工作范围,理顺工作秩序,从完全掌控到适当介入再到积极扶持,拉开工作的层次与深度,合理发挥服务者与调控者的功能,促进企业创新与区域创新的发展。
根据这种思路,政府在企业创新中的重点工作应该是:制定战略和规划,指导和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发展环境,制定和执行政策;指导和实施改革与制度创新,实施重点项目,包括:重点基地建设,如重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基地和中试基地的建设;培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推广共性技术,协调重大合作项目,组织特殊资源,如通过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化工程等大型项目建设,来加快创新体系建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的建立与运作,完善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利用经济、科技全球化条件下科技资源具有更高流动性的特点,建设和优化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环境,把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同时建立相应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适宜的社会文化氛围,创造有利于吸引、集聚人才的环境。
三、抚顺市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为了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抚顺市近年来做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和规划,如:建立大型工业园区,发展产业集群优势;政府牵头鼓励创新,积极进入投资项目;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创新提供便利条件;制定人才战略,积极吸引科技型、创新型人才等,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服务意识差,行政效率不高;以政府为主体的投入增长滞后于发展需要,且投入不足和浪费低效并存,没有形成科技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风险投资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难以成为自主创新主体;自主产品和品牌的培育过程中,缺乏政府采购等政策环境支持;创新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评价体系简单僵化;创新型人才总量不足,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高端复合型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不利于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1.政府定位出现偏差,职能转变不到位。虽然近年来我市日益重视企业创新活动,推出了一系列激励创新的政策机制,但是受到传统行政思维的影响,政府在企业创新中仍旧充当“指挥者”角色,定位出现偏差,政府主体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职能转变不到位,依旧停留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基本层次上,缺少搭建信息平台、整合创新科研资源、提供中试基地的协调、平衡、服务意识,市场激励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起与创新相关的制度框架和有利于创新的政策体系。
2.政府科技投入总量偏低,不适应创新发展需要。技术创新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和高回报等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必须有良好的投资与融资环境作为前提。我市近年来地方财政紧张,虽然逐年增加了创新经费的投入,但是在经费投入总量上仍旧偏低,投放侧重点主要是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导致一些虽然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有巨大效益但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的基础性研究受到冷遇,不利于区域创新的长远发展。此外,受地方经济发展影响,政府在鼓励创新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在税收、规划政策上放开手脚,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对创新的推动作用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3.风险投资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仍然没有成为创新的主体。由于没有完善成熟的风险投资机制,我市在创新风险基金方面建设严重不足,不能为企业的创新行为提供良好的投融资服务。企业创新缺乏资金来源和风险保障,将直接影响创新行为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此外,由于我市目前政企不分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企业的经营风险往往由政府承担,这就使企业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主体,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要做出灵活而及时的反映,直接导致科研创新成果与实际需求相脱节、转化率不高的局面。
4.科技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僵化。目前我市对于科技创新成果的评价仍然沿用传统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手续繁琐、耗时长、指标僵化、限制条件多,难于对新技术、新方法和具有长远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等创新成果做出及时反应和正确评价,导致创新体制僵化,创新环境不佳,对基础性创新研究的重视度下降,挫伤了研究者的积极性。我市近年来软科学创新成果少,科技创新与软科学创新瘸腿的现象日益严重,正是这种僵化评估体系导致的结果。
5.人才流失严重,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与否,创新的效果如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才。我市目前人才结构不合理,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高端复合型人才缺乏,一线研究人员待遇低,科研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创新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了扩充人才储备而制定了一系列颇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但由于部门间相互制肘,条块利益作祟,很多政策都是有上文,没下文,落实不到位,严重挫伤了人才的积极性,以至于出现“边引进边流失”局面,甚至流失大于引进。另一方面,对现有科技人才重视不够,规定繁琐、制度僵化,不能因事制宜对特殊人才进行保护和鼓励。这种欠缺孕育和培养创新人才成长机制的现状,导致我市一直处于人才紧缺的状态中,创新步伐缓慢。
6.技术创新运行机制不健全。主要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量偏少。我市虽然也存在几所专业研究机构,但是数量总体偏少,优良资产少,包袱负债多,资源整合差,研究资金相对匮乏,使科研机构无法发挥应有的一线带头作用。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偏弱,由于技术市场不完善、资金匮乏等原因,相当多设置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企业并不具备独立研究开发的能力,科技创新成为一种口号和形式。科研与企业相脱节,科技成果不适应市场需要,无法满足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
7.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重视不够。研究开发的国际化程度很低,缺少有效的技术创新规划和宏观调控机构,是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技术创新经常面临很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中小企业基于资金财力限制和投资报酬考虑,并不一定会主动从事外溢效果高的基础研发工作。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新重视和扶持力度不够,相关优惠政策缺失,加重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使他们更乐于安于现状,不思虑长远发展,不利于创新整体的发展。
四、增强抚顺城市创新力的具体对策
政府作为培育良好环境、推进技术创新整体发展的协调部门,关键是要大胆试验和探索在企业内外部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机制,营造技术创新的优越环境,增强城市的创新能力。所谓城市创新能力,是指一个城市在推进创新网络完备的过程中,运用灵活的政策工具,对部门和组织之间相互作用,形成创新体系和机制的政策调控能力。它既包括技术创新能力,又包括非技术创新能力,如城市的体制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服务领域的创新能力等。一个理想的创新环境,必然是基于完善的知识流通体系,产官学研之间形成紧密的合作与交流,相关政策与法规能够鼓励创新与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同时还有充足与健全的风险资金市场支持。
1.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非技术创新能力因素的作用占80%,只有20%依靠工艺等因素。其中,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灵活运用最为重要。推进技术创新的整体发展,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政策工具的选择和运用在于紧紧抓住机制、环境、投入三个重点。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内外部环境的形成;加快科技与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和创新人才的使用,加大政策创新,增强中介服务功能;政府相关部门舍弃部门利益,相互支持,协调推进,减少部门璧垒和繁琐手续,对创新政策给予积极响应和支持;加快风险融、投资业的发展,以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运作,解除创新企业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
政府对于促进产业创新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政府主动研发、补贴企业研发、担任先期使用者、提供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宏观经济环境、扶植新兴产业发展、制定能激励产业创新意愿的法规、完善教育与培育人才、提供产业信息与协助进入国际市场、协助企业转移技术、保护创新者利益等。此外,还应在税费方面给予创新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行为的开展。
2.健全城市创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是创建中试基地等科研机构,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建设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技术市场的发展与建设。中试基地做为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传统产业改造方面有重要作用。我市近年来虽然已经建立了几个中试基地,但科研配备和能力良莠不齐,如化工研究设计院,包袱重、条件差、一线科研人员稀缺,不能充分发挥中试基地的积极作用,无法实现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应该由政府牵头做好引导服务,整合优质科研资源,以市场化为依托,兼顾社会发展效益,建立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中试基地,完善科研成果,提高新产品的质量,为培养科技开发、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提供基地;建立一批技术转让与转化的服务基地,以集成科技优势、盘活存量资产、开拓科技引资、发展技术出口为主旨,重组现有资源,发展生产力,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发展社会中介机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便利条件。此外,可以尝试建立官、产、学、研联合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科研机构,由其来担负增强社会发展和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生命力的使命,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保障。
3.建立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引导资源配置。首先,要增大科技投入,除政府拨款外,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扶植周转基金,如:创业基金、创新成果推广基金、专利实施基金等,为企业创新提供方便的资金条件。此外,应该在政府支持和监督下,引入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构建起多元化、多渠道的高新技术产业融资网络体系框架。其次,要注重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尤其是在资金配置方面,要及时地安排一定的发展资金给具体的项目进行直接的资金资助。在此过程中,政府对资金等各种资源要进行间接地、政策性地配置和引导,主动加大供给与需求的不均衡,对重点产业进行重点投资,并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整体的发展,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4.完善人才支撑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政府应加大力度培育企业的创新能力,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培训,协助企业获得经营管理方面的优惠和资助,组织企业参与各类科技交流和研讨活动,使企业的创新潜力得到发挥,创新能力得到加强;通过组织项目来实施和促进产学研的联合及有效运行,引导各创新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可以通过举办工业企业难题招标、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成果转让洽谈会等形式,促进产、学、研多方面成果资源和需求信息的交流。
此外,应该积极培育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一方面,企业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勇气,要有不畏强手、敢为人先的精神。另一方面,需要建立适宜的社会文化氛围。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社会树立重视创新、尊重人才的观念意识,为创新活动提供精神动力。此外,还要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权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面普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保护创新行为和创新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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