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曹教授的博客

欢迎大家的光临

 
 
 

日志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开公司需运营资本 不花钱不可能  

2013-11-08 00:13:55|  分类: 新政策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日前,国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社会认为“一元钱就可以办公司”。今天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应称,这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并不是说不花钱就能办公司。

张茅称,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从试点情况看没有出现公众担心的大量“皮包”公司出现的情况。

今天上午,国新办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举行发布会。针对社会上热议的“一元办公司”的说法,张茅回应称,“一块钱可以办公司”这个事,实际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制,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的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开公司需运营资本 不花钱不可能 - 曹教授 - 曹教授的博客

张茅称,社会上说的“一块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了,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这次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以后,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如果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那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张茅还表示,从试点地区看,基本上说明现在大家对于办公司还是慎重的,信用体系还是比较好的,所以出现用夸大的和特别少的钱来办公司的情况也是很少的,从试点的情况看基本是正常的。

此外,张茅还介绍了此次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企业的住所问题、经营场所问题提出了由各地来进行具体规定。

  评论这张
 
阅读(100)| 评论(0)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