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3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抚顺市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年10月15日8点30分—11点。
二、听证会地点
抚顺矿业集团煤都宾馆二楼多功能厅。
三、听证方案要点
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使用量保持不变,由以月份为计量缴费周期改为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
方案一: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6吨(含)以内由1.65元/吨调整为1.95元/吨;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156吨至216吨(含)部分由2.50元/吨调整为2.92元/吨;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216吨部分由3.30元/吨调整为5.8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行政事业、工商业用水)统一调整为3.55元/吨。特种用水价格由12元/吨调整为13元/吨。
方案二: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6吨(含)以内由1.65元/吨调整为2.05元/吨;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156吨至216吨(含)部分由2.50元/吨调整为3.07元/吨;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216吨部分由3.30元/吨调整为6.15元/吨。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同方案一。
此外,市自来水公司还就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等问题制定了措施。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李一兵、李凭、黄淑杰、周华明、苗秀兰、丛来勇、刘玉红、刁玉祥、于淑兰、洪亮、韩英娟、郭春燕、刘秀冉
2、经营者:李永芳、袭刚
3、专家、学者:王梽有、王寒松
4、市人大代表:郭兆森
5、政协委员:李钢
6、市长联络员:曹阳
7、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常薇、高传文、赵宇、刘宝军、王海东、吕东、王凤国、郭魁男
(二)听证人:王金华、孙天骥、张晓焕
五、为保证听证会的公开、透明,本次听证会设立记者席,将邀请《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抚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六、听证会报到方式: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持会议通知、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15年10月15日8点20分前进入会场。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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